江苏商报报道 实习记者 陆春花 报道
近日,建设部网站上公布了由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未来二手房中介房产交易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通过引入明确的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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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出台源于部分城市出现的中介机构利用服务过程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此次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应当约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付的条件和具体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支取现金。
南京中原地产的相关人士称,他们采用的资金托管模式为“四方监管模式”,即买方、卖方、银行、中介公司四方共同监管资金的交易账户,资金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是不得动用的。每笔交易都要四方签署协议,所有的划款只能通过银行来操作,划款只能划给卖方或买卖不成功退款给买方,并且该资金监管账户在公证处进行过公证,即使中介公司倒闭,也不会使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受到损失。
南京中广置业网上交易部主任王小军表示,一些依靠吃差价,靠交易资金扩张和发工资的中介就难了,会出现资金断链的情况。而大多数小中介本来就没有资金托管,基本都靠差价。这就让中小型中介又一次面临生存压力,面临洗牌而退出市场。
“我所知道的很多小的中介公司是不指望靠收中介费来生存的,这无疑对他们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中原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经理王巍巍告诉记者。他表示,这也是对中介公司实力的大考验,买卖交易的资金,比较稳妥的方式是通过第三方来进行监管。
(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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