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月24日电记者郑盛丰庞革平报道:必须让农民工过上愉快祥和的春节;任何单位尤其各级政府决不能对农民工工钱久拖不付——在新春佳节临近之际,广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面加大整肃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近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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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最新作出的相关规定中,对拖欠民工工钱亮出了问责利剑: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统计显示,去年广西共立案处理拖欠农民工资案件2348件,涉及农民民工工资1.16亿元,今年又立案查处145件,到1月10日,应清已清的比例已达98.3%。
为加大清欠力度,广西由自治区有关部门10名厅处级干部组成的三个督查组,上周起分赴六个市进行专项督查。各地纷纷对此严加问责。南宁市宣布: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地一律停工;凡在处理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行为中有关部门反应不灵、处理不力、互相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行政主管部门及领导的责任,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第三次直接免职。玉林市市长亲自督查,已为174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共358.633万元。柳州市对发生拖欠情况严重的单位通过媒体曝光和通报银行,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诚信系统。
记者注意到,一份由南宁市建委下发的投诉通告,成为农民工“讨薪指南”贴到所有工地,上面分别写明市劳动局、市清欠办和建设监察支队的举报电话。市建委负责人说,就是要让拖欠农民工钱者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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