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月24日电 (记者苏杰、许雪毅)记者从24日召开的福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福建将继续办好4个台商投资区,支持现有台资企业发展。
福建四个台商投资区目前发展态势良好。据福建省外经贸厅统计,2006年4个台商投资区实际利用境外投资4.76亿美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256.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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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福州、海沧、杏林台商投资区,1992年12月又批准设立了集美台商投资区。4个台商投资区总规划面积为118.2平方公里。目前,福州台商投资区吸引了台湾一批知名大公司、大财团,形成了以华映光电为龙头、上下游配套完善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海沧台商投资区引进翔鹭化纤等一批现代化高科技项目,初步形成化工、电子、机械三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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