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斌忠
晨报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接受晨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370辆自备校车统一标志和规范管理,将作为今年市政府的一项实事来抓。焦扬说,近三年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者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本市严禁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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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扬说,现在每天在上海行驶的校车有1400多辆,每天乘坐校车的学生有66000多名。其中370辆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自备校车。这些校车的情况参差不齐,有的校车车龄较长,校车的标志不明显,容易混同一般的社会车辆;有的民工子弟学校校车行驶线路经常变更,车况不佳,超载情况经常存在。
焦扬表示,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已按公安部统一要求,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建立档案;加强节假日校车出行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司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坚持下去。
按照有关规定,中心城区的学校,学生都是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在本市中心城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一律不得使用校车,已经使用的必须在2009年1月1日前停止使用。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因为学校的规划调整等原因确实需要临时使用校车的,由学校向主管的区县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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