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一饭店拒交垃圾费环卫部门遂用垃圾箱堵店门
晨报讯 泗县一家饭店对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有异议而拒绝缴费,该县环卫部门遂将垃圾箱放置于饭店门前。为此,双方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2006年12月27日,泗县园林环卫管理处向将就园饭店下发了一份缴费通知单,要求其交纳4月至12月垃圾处理费4800元。
因双方协商未果,1月4日,将就园饭店将泗县城管局、泗县园林环卫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被告征收垃圾费4800元的行为违法,搬走堵在门前的垃圾箱,并赔偿因放置垃圾箱导致其无法正常营业的经济损失2800元。将就园饭店起诉后,泗县园林环卫管理处于1月16日将放在饭店门前的垃圾箱搬走。
1月23日上午,泗县法院对这起案件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就泗县园林环卫管理处收取4800元垃圾处理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垃圾箱堵门行为是否违法进行了辩论。将就园饭店坚持自己的起诉观点和理由。泗县园林环卫管理处则认为收取4800元垃圾处理费完全是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的,至于将垃圾箱放在饭店门前,是因为将就园饭店不愿交费,园林环卫管理处没有将其产生的垃圾运走的义务,便将已为其运走的垃圾返还到将就园饭店门前,这是一种垃圾返还行为,没有影响饭店的正常营业,也不存在堵门一说。
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高艳 李菁 石放)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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