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这又老又破又小的房子也算高档房?”这是买了长江路一处二手房的宋女士的疑问,原因是她买房的单价超过了江南八区8690元/m2的高档房标准,而这个标准是2005年6月订的。2007年了,老标准“尚能饭否”?
8690元/m2高档房标准过时没?
正反双方针锋相对,各自陈诉有切身理由,激辩高档房标准
房产部门表示上半年标准不会变 政协委员提出新思路
容积率1.0以下、建筑面积144m2以上、单价8690元/m2以上(这是江南八区的标准,江宁区为5100元/m2以上、江北为3700元/m2以上),满足三者之一就是高档住宅,需缴纳4%契税。
支持调高标准
随便一个城中二手房都超“8690”
现标准抑制了普通消费需求
阚霖 开发公司营销总监
从我们掌握的数据来看,今年城中的房价基本都在9000元/m2以上。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现在新街口、鼓北一带的房价都达到了一万二三,超出高档房标准三四千。
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我们的标准还不调,就有可能出现高档房标准还在均价以下的状况。我们的高档房标准不但没有起到打击高档需求的作用,反而还将普通消费需求也一起抑制了。
我买个49平方米的老房子也算高档房
宋蓓 购房者
我前段时间刚在长江路附近买了套二手房,49m2,上世纪90年代初的,除了装修稍微好点外,小区环境、物业管理、房屋外观什么的都谈不上好,更别说“高档”。但交易的时候,中介却告诉我要缴纳4%的契税,因为我这个房子按照南京市制定的标准是“高档房”。我当时就觉得奇怪,一个90年代的、破破烂烂的二手房怎么就一下成了高档房了,要不是离我们上班近,又作为一时过渡,肯定不会买这个房子。
不能再拿两年前的标准说事了
顾红艳 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
这几年与房价相关的地价、建安、人力以及节能要求带来的成本都在增加,这也直接导致了高档房价格的增加。再者,按照当时南京市的相关规定,这个高档房的标准应该随着市场的变化半年公布一次,如今一年半都过去了,显然不能再拿两年前的标准说事了。
不但要调,还应加入面积标准
王巍巍 房产经纪公司经理
很多人在主城购买二手房或者三四十平方米的单身公寓,都只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价格“一刀切”会误伤一大批普通购房者。
在政策实施的这一年半中,有些购房者买的房子由于房龄老,可能本来只有8500元/m2,但契税部门通过电脑评估系统一评估,本来8500元/m2的房子却评估出8700元/m2来,一下就被划入了“高档房”。然后,买家不同意,又是重新评估,降低了效率。
所以最好是在价格标准的基础上,再辅以面积标准,同时满足两个标准的才算高档房,这样才更具说服力。
反对调高标准
敢买城中好地段不敢交契税?
当初就是为了抑制城中房价
成军 房地产网站编辑
高档房标准到现在已经制定了一年半,看起来它的确该提高了。但实际上从这一年半的形势来看,这个标准并没有起到应有或者期望中的作用。就拿主城为例,当时定这样的标准是为了抑制城中房价飞速上涨,但事实上这一年半城中房价是上涨得最快的一个区域。如果现在再把标准提高,那么标准在效果上也会大打折扣。
也就只有城中超过了8690元/平方米
杨隽涵 房产信息研究机构分析师
口口声声说很多房子都超过了此前制定的标准,实际上到底全市有多少房子超过了8690元/m2,恐怕也并不多。
以“8690元/m2”这个标准为例,当时制定这个标准是针对江南八区的,也即是说包括玄武、鼓楼、建邺、栖霞、秦淮、雨花台、下关、白下八个区。回过头来看,这八个区中到底又有多少房子超过了8690元/m2这个线。
来自网上房地产的数据,截至昨日,目前成交的33264套住宅中也仅有城中板块超过了8690元/m2,而这个板块目前成交的房源仅有4571套,只占城中成交量的13.7%。
所以到底有多少房子超过8690元/m2这个线,我看只有很少一部分房子。二手房也一样,超过8690元/m2的房子大多在城中,地段、位置极佳,占有了好地段、好资源,同样也应该多缴纳契税。
江宁、江北也一样,网上房地产显示的均价仅仅为4276元/m2、3189元/m2,超过标准线的房子也仅仅是少部分,整个标准显然没到上调的时候。
关键不在于调标准,而在于执行
潘志辉 事业单位职员
即便调了又能怎样?你们没看见当时出台这个标准的时候,很多被列入“高档房”行列的楼盘立马就出台了诸如“贴补另外2%契税”的对应措施吗?我们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吗?是不是每次房价一涨,我们就把标准上调呢?如果是那样,这个政策又有何用呢?
这个“高档房”标准的调控效果可能刚刚才起作用,你又赶紧去把它放宽了,那么房价涨幅恐怕更难控制,宏观调控效果恐怕也更难实现。
代表委员看法
高档与否应该区别对待
左言富 江苏省政协委员 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住宅消费本身就应该是一个多层次、分梯度的消费。对于那些生活好一点,想改善居住条件的,换个大一点的房子或者价格贵一点的房子,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严格抑制高档消费,通过征收高额税收来补贴那些才工作的年轻人和中低收入群体。
所以说,调与不调,高档不高档都要看具体的情况,应区分对待,不能“一刀切”。
高档房不能只看价格、面积
孙达华 江苏省政协委员 金陵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家单从容积率、面积、价格三方面去界定,有其相对公平的一面,但也有其片面的一面。衡量一个房子高不高档,与之相关的配套显然也很重要。比如环境、绿化、人文气息。软件方面虽然难以量化,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活动或者其他方面从侧面考核。
现在看来,高档房政策有进一步细化的必要;或者说,可以增加一些其他评判其高档与否的要素。
主管部门说法
如果要放宽标准,依据何在?
李真 南京市房管局房监处处长
按照当时的规定,这个标准的确是要每隔半年公布一次的。前不久,我们才向南京市政府打了一个报告,通过报告公布2007年上半年的“非普通住宅标准”。而根据报告,今年上半年南京仍然按照2005年6月出台的标准执行。
原因有三。首先,这一年来南京房价总体涨幅不大,由于有一系列的宏观调控,各方面的统计数据都显示,南京房价的涨幅被控制在了国务院要求的范围内,即5%。目前看来,江南八区房价超过8690元/m2、江宁房价超过5100元/m2、江北房价超过3700元/m2的仍然只是少数。既然是少数,你如果有这个能力去购买标准以上的房子,那么根据规定,就有义务去缴纳多出部分的契税。
其次,进一步放宽“非普通住宅标准”的依据不充分。当时南京根据“国八条”制定了这样一个“高档房”标准,是根据当时各区域住宅均价的1.44倍计算得来的。当时我们制定的政策还是比较宽松的,现在按照各区域的均价来计算,标准仍然适用。如果要放宽标准,依据何在?
再者,所谓“高档”和“不高档”本身就没有一个天生的标准,南京制定面积、容积率、价格三个标准也是根据国务院及建设部要求来的。当然这当中肯定会存在不公平,比如有人说在城中买一个40m2的单身公寓,价格上万,面积小也算上了高档房,但公平只是相对的。作为政府,必须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从目前来看,真正购买三个标准以上住房的购房者仍是少数。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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