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刚)为补偿暴雨给村民造成的损失,有关部门拨付了6万余元救灾款,不料救灾款到了村民手里却少了数千元。经调查,原来是村主任截留了部分救灾款。
2006年6月,由于连日暴雨和道路施工等原因,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沙井村十余户村民房屋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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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电子城街道办事处派人前往沙井村调查。据沙井村村支书李全昌介绍,70%的补偿标准是村主任李新民自作主张定的,根本没有向村委会报告。
“说实话,当时被淹的不光是村民,部分租住在村里的新市民损失也很大。”村主任李新民解释说,他留下10%的钱是想补偿给部分损失大的新市民,同时留一部分给负责办事要钱的人发工资和补助。“由于是件小事,我就没有和村委会打招呼,也没有召集相关村民进行商议。”李新民坦承自己工作存在失误。23日上午,在村支书和一位村委会副主任的主持下,被截留的救灾款已如数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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