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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首次实施刑事和解制 打人赔钱和解(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为了更好地缓和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昨日,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中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两名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检察院的决定,该案的受害者表示接受。据悉,这是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在实际案件中实行刑事和解制度。
  发火 兄弟强闯私宅打主任

  2006年4月10日12时许,龙潭寺同仁社区的居民陈德强因拆迁赔偿的事,与兼任该社区书记的居委会主任廖颂芳发生了争执。当天下午1时许,陈德强和哥哥陈德胜在茶铺里喝茶时,谈起了这件事。说着说着,陈德强的火气上来了,他带着哥哥和两名朋友火冒三丈地来到廖颂芳家门外大喊。

  见廖家毫无反应,陈德强等人冲上去几脚将廖家的卷帘门踢出一条口子,然后通过口子强行钻进廖家。
陈德强兄弟俩冲上二楼,对着廖颂芳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廖颂芳到医院医治,花费医药费近5千元。

  在警方对此案调查期间,廖颂芳提出经济赔偿要求。2006年11月30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年1月15日退回补充侦查,复于1月22日报送检察院。

  赔钱 检察院不起诉打人兄弟

  检察院在接到此案后,找到陈德强、陈德胜兄弟谈话,并给他俩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在多方开导后,此前一直硬顶不松口的兄弟俩终于答应赔偿廖颂芳的医药费。

  昨日下午3时许,同仁社区的许多居民赶到了某会议厅,旁听检察院对该案的最后决定。宣读决定书前,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和平再次找陈德强、陈德胜谈话。虽然陈氏兄弟对过去的事还有微词,但检察院对他们的人性化执法,却让他们很感激。

  “由于他们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德强、陈德胜不起诉。”当检察官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现场一片安静。“给廖书记道个歉嘛,”有人建议,但坐在第一排的兄弟俩面露难色。满脸通红的陈德强被居民推搡着站了起来,小声说:“我说不来。”

  就在气氛尴尬的时候,廖颂芳主动将手伸向陈家两兄弟,跟他们握手言和。随后,两兄弟向廖颂芳支付了4800元的医药赔偿金。

  名词解释·刑事和解

  对于刑事和解,张和平解释道:“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检察阶段的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发生之后,经由检察机关促使具有和解可能的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协商解决刑事纠纷,在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成华检 本报记者 周滔 摄影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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