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2005年11月29日,这天对于满红明而言,犹如做了一场噩梦,那天他驾驶的切割机突然断裂,满红明的右脚被锯成重伤。事发后,切割机的主人赔偿了所有医疗费。“商家和厂家就没有一点责任了吗?”满红明疑惑之下,又把经销商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被切成十级伤残“切割机其实是池静买的,并不是我自己的。”满红明直言不讳讲道。满红明摸了一下受伤的右脚说,当天他开着池静购买的这辆切割机切割毛竹,切割机机头和底座连接部突然断裂,猝不及防之下,他感觉右脚一阵疼痛。后来经医院诊断,满红明的右脚被锯成了重伤,诊断为右足伸趾肌腱、血管及神经断裂,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一纸状告经销商“池静给我支付了医疗费,我觉得她做得已经很够意思了。”满红明说,可是他通过消费者协会与切割机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联系的时候,对方却百般抵赖,不肯承担责任,满红明选择了与经销商对簿公堂。庭审中,经销商坚持认为,切割机并非满红明购买,他没有资格作为原告。另外,池静也已经支付了医疗费,满红明也不能就此项费用再向经销商主张。法院判决赔钱法院认为,满红明在使用切割机切割毛竹过程中,切割机连接部断裂,造成其人身伤害,因此,满红明向切割机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的请求,应予支持,判决经销商赔偿满红明31071.25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