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载,根据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关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的规定,1月15日,北京市已有4352人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在宁波,有959人办理了申报,而重庆市、广东省和上海市的数字则分别为521人、503人和1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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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将读者普遍关心或感到疑惑的问题归纳总结,采访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年所得12万元以上,需办个税申报
哈尔滨市李志祥问: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年薪15万元,我算高收入者吗?在我国一年挣多少钱算高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就属于高收入人群。
目前我省基层税务机关正在对不少于10个重点行业,不少于100个重点纳税人发放宣传材料。
哈尔滨市孙冰问:为什么个人在去年所得,今年才办理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在去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的最后截止日期是今年3月31日。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郑慧文问:我在一家金融企业工作,属于高收入者。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均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我也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吗?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詹利问:我省已有多少人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税务部门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者提供了哪些便捷渠道?
来自省地税局的消息,1月份是我国实行年所得超12万元高收入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个月,截止到20日,全省已经有162人成功申报纳税情况。
纳税申报表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申报表摆放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并设立自行申报服务台,由专人发放,解释自行纳税申报相关政策。隐瞒不申报,可能受查处
大庆市吴先生问:我经营着一家小工厂,去年个人所得约20万元左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申报义务,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理?
到期不申报将被追缴税款并受罚。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如果平时有应扣未扣的税款,而在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时如实申报收入的,税务机关只对其补征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但是如果纳税人平时有应税收入未足额纳税,年度又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则可能被视为有意隐瞒收入逃避税收,而会在补缴税款的同时,受到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的处理。
鸡西市的周红文问:近几年,我年收入均超过12万元,大部分收入来自工资、薪金以外。我是否应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王凤琴问:如果我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能为我这个纳税人保密吗?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如果一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没有依法为纳税人保密,外泄了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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