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城管执法队员坐在执法车上,用车载喊话器大声吆喝。这种过去在武汉街头常见的现象,近日被该市江岸城管执法大队定义为“不文明执法”,并承诺今后不再出现。(1月24日《楚天都市报》)
城管执法车横冲直撞,高音喇叭大声喧哗,路边的小商小贩们被撵得慌不择路,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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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上去,城管人员如此雷厉风行的执法,确实是壮了自己的声势,灭了“敌人”的威风,但实际情况却是进一步激化了城管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既不利于执法环境的改变,也无益于城市环境的改善。
在执法车上装几个高音喇叭,满大街转悠着乱喊乱叫,执法人员可能省了些力气,却给普通市民制造了不小的麻烦,形成的噪声扰民问题,更是让多数市民感到反感厌恶。我们执法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为了给广大市民一个文明、干净、整洁的城市生活环境吗?城管执法人员赶跑了商贩们,自己却又成为扰民的主体,这岂不是很有黑色幽默色彩?执法者是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民执法,而不是为了执法者执法,我们的执法者,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这次,武汉市江岸城管执法大队能认识到这种执法方式是一种“落后的管理方式”,并主动拆除了执法车上的高音喇叭和喊话器,无疑是一种执法理念的进步,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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