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常佳)近日,涉嫌受贿140余万元财物,城乡建设集团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聂玉河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聂玉河是通州人,53岁,研究生文化,曾先后担任大兴县县长和崇文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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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2002年下半年,利用在城乡建设集团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聂玉河要求下属企业建兴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杨某为其装修个人住房(装修费共计40.6万元)。2002年至2005年间,聂玉河接受北京千晶盛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薛某请托,在催要欠款等方面提供方便,并收受对方39万余元(由美元、韩元等折合)。此外,聂玉河还先后收受了其他15人给予的共计60余万元的财物。
此前,城乡建设八公司原经理赵凤一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审时曾供述说,日韩世界杯期间,在聂玉河的建议下,他们曾带100万元公款去韩国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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