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人物”为何不能感动当地领导
王伟
如果考虑到中国人口之多这个现实,就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入选感动某某年度十大人物,必是做出了一般人所难以企及的事迹,或伟大或平凡的业绩足以感动一个区域内绝大多数民众,使被感动者心灵震撼,精神上得到一次洗礼,方有资格。
按照惯常思维分析,某地出了名人,当地领导必将亲自嘘寒问暖,显露出倍加呵护状,以示德政,那么,什么导致了当地领导的反常呢?“被拐女孩入选年度人物遭当地政府封杀”(《东方今报》1月25日报道),新闻中说,2007年1月8日,郜艳敏手捧“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奖杯孤零零地回到村里,当地政府没人去看她,哪怕是一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有。不仅是冷漠,郜艳敏坚守山村教学点的传奇经历被媒体报道后,当地政府认为她揭了“家丑”,便迁怒于她,她险些被辞退。最后,郜艳敏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记者想采访她必须深更半夜,如同当年地下党接头一样。
应该说,当地政府领导也是人,也有情感。我绝不相信,面对郜艳敏如此曲折的人生阅历,当地领导能无动于衷,毫无同情之心。私下揣测,其实,说不准当地领导就是当年从某个山村走出来的,童年也饱受贫穷的磨练。如果浏览一下一些落马贪官的忏悔书,就会发现多半提到出身农村,家境贫寒,求学不易,等等。既然如此,我们不禁为人性的蜕变唏嘘感叹。但是仔细考究一下,就会意识到,把当地领导的冷血仅仅归咎人性的嬗变,远远不能说明问题,郜艳敏揭了“家丑”才是问题的关键。
按理说,如今早不是封疆建土的时代,郜艳敏所在县市乃是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何来“家丑”之说?但“家丑”这个词偏偏出现了,这就足以说明问题。既然某些地方领导把自己管理的行政区域视为“家”,那么,就难免不把自己想当然地当作家长。中国人都信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一旦外扬,就要受惩罚。于是,郜艳敏受到冷遇,不准接受采访,这样的处理已经是家长法外开恩了,实在算不上惩罚;如果领导一生气,捏一个错,就可以叫你从社会中消失。如,郜艳敏及下岸教学点经过报道后,大量民众开始捐物捐钱,如果政府说郜艳敏贪污群众捐款,那必将是“铁证如山”。山西某政府部门不就通过这种龌龊手段,收拾过一个揭该省家丑的记者吗?
过去,家长保护家丑是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现在,地方领导掩饰管理下的丑事,自然不是荣誉感促使,而是为了自己升迁的道路不被堵死。这就不能不与眼下的官员政绩考核、升迁罢黜联系起来。开办教育等公共事业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如果地方官员由当地民众选举产生,教育搞不好,他就要下台,所以他必须下大力气搞教育,因为民众就在周围,他欺骗不了民众;但现在的官员多由上级任命,教育搞不好不要紧,只要能封锁消息不叫上级知道就大功告成。所以,这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根源。问题是,家丑不外扬,官员固然可以顺利升迁,那些被掩盖的家丑却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这就是官员任命制的弊端。因此,眼下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通过制度设计,来保证地方官员及时把家丑反映的问题解决,而不是一门心思封锁家丑外扬,而不思解决。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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