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重庆大学英语教师贺绍强来到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读研究生,后转往田纳西州孟菲斯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1998年,贺绍强的新婚妻子罗琴来到美国,然而在罗琴来美后不久,贺绍强就卷入一起带有诬告性质的性骚扰官司,尽管贺绍强后来被证明无罪,但却因此丢掉了奖学金,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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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贺梅降生了。在教会介绍下,贺氏夫妇将3周大的女儿暂时托付给当地一个富人家庭——杰瑞·贝克和路易丝·贝克夫妇家收养。贺家和贝克家签订了一个3个月的临时协议,说好等他们生活好转后,就将孩子领回。
然而3个月后,贺家的经济条件并没有好转。贝克夫妇于是说,如果将孩子纳入他们名下,则可以解决将来的看病费用问题。罗琴被对方的“热情”感动,于1999年6月随其到当地的青少年法庭续签了一个临时抚养协议。
一到法庭,贝克夫妇就向罗琴出示了一份事先起草好的协议书,英文不好的罗琴在上面签了字,然而她不知道,这份“临时协议书”没有注明抚养期限。正是这份协议,使她和丈夫惹下了长达7年之久的女儿争夺战。
2000年5月,贺绍强夫妇正式向当地青少年法庭提出要求,收回孩子抚养权,但一个月后法庭作出判决,拒绝了他们的请求。2001年4月,贺绍强夫妇再次向法庭申请收回女儿抚养权,然而贝克夫妇却绕过地方法院,反将贺绍强夫妇告上了巡回法院。贝克夫妇在法庭上称,尽管他们签的是临时协议,但却和贺绍强夫妇口头约定,一直要将贺梅收养到18岁为止。
2004年5月,孟菲斯巡回法庭法官钱德斯以贺梅生活在美国更幸福为由,判贺绍强夫妇败诉。这一判决在美国华人界和法律界皆引发指责和批评。
2005年11月,田纳西州上诉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但支持巡回法庭原判。不甘失去女儿的贺绍强夫妇2006年1月又将此案上诉到田纳西州最高法院。今年1月23日,经陪审团一致认定,田纳西州最高法院裁定下级法庭对贺氏夫妇女儿抚养权的判决是错误的,贺梅应当回到自己亲生父母身边。
然而,事情并没就此结束。贝克夫妇的律师称,他也许会要求法庭重新审议此案,或直接向美国最高法院进行上诉。如果贝克夫妇打算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他们必须在90天内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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