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同到饭店尝鲜食用河豚鱼,没想到又一同被送往医院。前天我市发生一例疑为饭店违法经营河豚鱼造成中毒事件,据防疫部门称,如果该事件被确认,将成为20多年来我市首例饭店经营河豚鱼中毒事件。
1月24日傍晚,市民曲某约好友矫某和吴某一起到位于幸海里的一家焖鱼馆尝鲜,其中点了一道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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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芝罘区卫生防疫站和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据悉,由于抢救及时,三人已无生命危险,但仍需接受进一步救治。昨日记者采访时,曲某仍然高烧不退,正在医院输液。他表示,在朋友介绍下,他曾到该焖鱼馆吃过两三次河豚鱼,每次按25元\盆的价格结算。前天晚上是他请两位好友同去尝鲜,点菜时曾担心河豚中毒,与老板沟通。饭店老板还信誓旦旦表示,鱼的质量没问题。没想到,饭没吃完,三人都进了医院。
据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介绍,河豚鱼就是烟台人俗称的“艇巴鱼”,24日发生的中毒事件初步怀疑为食用河豚鱼中毒。如果该事件被确认,将是我市20多年来首例饭店经营河豚鱼中毒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9条规定,“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物,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同时,依据食品卫生法的其他规定,该饭店将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晨报提醒消费者,市民在购买、食用鱼类时,一定要谨慎,对不认识的鱼类不要轻易尝试。另外,如果发现有经营者销售加工河豚鱼,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记者赵立群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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