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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法务部门“释宪”橘营批如“小偷告警察”

  人民网1月26日电在基层检察官质疑声浪下,台湾“法务部长”施茂林昨天下午仍召集所属相关人员就是否对台湾“宪法”五十二条“总统刑事豁免权”声请“释宪”。据了解,会中反对法务部提“释宪”的意见占上风,认为不应由“法务部”具名提出。

  亲民党“立院”党团昨天则痛批此举好比小偷偷东西被警察抓到,还告警察妨害人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受邀出席的昨天台湾“法务部”会议的新任“检察总长”陈聪明也说,要考虑到基层检察官的想法。施茂林最后裁示,由“法律事务司”在29日汇整正反意见,并作成建议初稿,做为“法务部”是否声请“释宪”的决定。

  有检察官批评,“法务部”召集这项会议,形式上似乎是广纳雅言,但实际上可能只是施茂林找其它官员来为“释宪”案背书;因为基层检察官的态度已很清楚,认为“法务部”没有声请“释宪”的立场。未来的结果如何,全看施茂林能不能抗拒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的压力。

  据与会人士透露,会中反对由“法务部”声请“释宪”的意见较居上风。主要理由包括,由“法务部”提“释宪”,可能连声请的资格都不符,和民进党“立院”党团一样被以“不适格”的理由打回票;而本案是因“国务机要费”而起,若声请“释宪”,很难以通案原则回避与“国务机要费”的个案关系。

  主张“法务部”可提“释宪”的理由则认为,依“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中央”或地方机关,因行使职权与其它机关的职权,发生适用“法律”有抵触“宪法”疑义时,可以声请“释宪”,“法务部”并非没有声请的资格。

  橘批“小偷告警察”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长”苏贞昌指示“法务部长”施茂林就“国务机要费”案声请“释宪”,亲民党“立院”党团昨天举行记者会,痛批此举好比小偷偷东西被警察抓到,还告警察妨害人权。

  亲民党“立委”张显耀表示,如果台湾“立法院”召开临时会,亲民党团将要求苏贞昌、施茂林及“检察总长”陈聪明到“立法院”项目报告并备询。

  亲民党团副总召吴清池表示,“法务部”包庇贪污的陈水扁,还主动声请“释宪”,实乃天下大笑话,只有在“依法”行使职权发生疑虑、机关与机关之间因“法律”适用、解释上的争议,才可声请“释宪”。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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