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宋广玉)24日和25日,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伍绍祖率全国政协考察组一行,来宁考察我市《红十字法》贯彻落实情况。
考察组一行12人先后实地考察了南京市红十字会小学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建邺区南湖街道水西门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和南京市志愿捐献遗体者纪念林工作,并听取了市红十字会和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贯彻落实《红十字法》情况汇报。
| |
多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红十字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以及红十字会知识的普及宣传,使更多的市民了解、信任、支持红十字会工作。经过多年的规范、监督、检查、培训,依法兴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使用红十字标志、会员100%交纳会费并积极参与红十字会各项活动等,已成为我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市红十字会则在2004年8月理顺了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依法建会,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大力开展人道救助,突出抓好品牌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有益贡献。目前,全市共有红十字组织654个,会员68556名,志愿工作者1万多名;2005年至今,我市红十字会共募集善款、物品近1357万元,发放救灾救助款物782万余元。
伍绍祖对我市贯彻落实《红十字法》情况表示肯定。他说,南京红十字工作做得不错,发展势头很好。贯彻落实《红十字法》,做好红十字会工作,要充分认识到红十字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结合中国实际,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下功夫,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办会,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问题出发,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幸福。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劳动保障部原副部长王建伦,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沈淑济,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桂晓风参加考察;省政协、省红会有关负责人,副市长许仲梓,市政协副主席吕庆继、俞明陪同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