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月25日电(记者刘冬杰)香港特区政府汇款及货币兑换交易新规定将从1月26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香港的汇款或货币兑换机构在处理8000港元或以上的交易时,须核实客户身份及备存记录。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表示,新规定根据修订后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规定而实施。
| |
新规定要求客户在汇款或兑换货币时,如金额达到8000港元(或以上),应向汇款代理或货币兑换商出示香港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书、签证文件或旅行证件),以供核实身份,并提供地址和电话号码。如客户需接收一笔为数8000港元或以上的汇款时,有关规定也同样适用。如汇款交易中的汇款人和指示人不是同一人时,汇款代理更须同时记录和备存两人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