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律师费改由银行付”这一胜利来之不易,作为一名购房贷款消费者,我对这一消息还是保持谨慎的乐观。
我们注意到,“房贷律师费改由银行付”这一结果出台的背景是:北京市消协多次与市律师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和14家银行进行沟通与协商,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决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终结施行了8年之久的“个人购房贷款过程中,银行委托律师却向消费者收取律师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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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谨慎乐观还在于”:“银行会不会把这笔费用转移到别的项目上?”银行处于强势地位,他们提出的各种收费项目,我们往往无法拒绝;而且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士,与银行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银行转嫁了这笔费用,我们也无法看出来。虽然14家银行承诺不再转嫁给购房贷款消费者,但能否付诸实践,那要看他们的良心了。
“保持谨慎的乐观”最后一个理由是,对“房贷律师费改由银行付”进行自律的是北京的14家银行,其他省市的银行并没有进行这样的自律,外地的购房贷款消费者,还得忍受这项不合理的收费。所以,“房贷律师费改由银行付”就是一种胜利也是局部的。如果全国银行业一起来搞这么一个自律,那就真得惠及全国人民了。 杨涛F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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