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几天,市民李先生很为难。昨日,他向本报诉苦,买了个太阳能热水器,但其他业主却不同意他安装。
李住金开大道北湖郡小区,前不久,李买回一个太阳能热水器,想安在屋顶。请物管帮忙选合适位置时,物管告知,屋顶是小区公摊面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要安装须征求大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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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物管专门进行了入户调查,结果很多业主都不同意。李想不通,“该热水器只占去1.5平方米,对大家没什么影响!”
小区物管处王经理说,按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公摊面积的使用须经全体业主许可,任何个人或物管都无权占用,如今在业委会没成立的前提下,至少也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冠中律师事务所孙济华律师表示,物管的做法是合理的,李先生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能影响到他人的权利,建议李通过物管与其他业主协商解决。记者赵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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