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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大代表建议公布建房成本 房管局称无打算

河南人大代表建议公布建房成本 房管局称无打算

飙升的房价让部分市民转而关注个人合作建房(资料图片)。

  代表建议政府公布建房成本 主要目的是限定房产利润,郑州市房管局回应称目前无此打算

  ■采写统筹:姜柯安版面统筹:郑筱倩本版采写:肖风伟王海科

  在不到7年的时间里,郑州房价涨了2.8倍!但建房成本到底是多少?对此房产商三缄其口。“两会”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公布建房成本,限定房产商利润空间。

  [飙升]不到7年房价涨了2.8倍

  昨天上午,郑州市民王先生看着报纸上某房产公司的新房开盘广告,眉头皱得紧紧的。

  让他愁眉不展的是不断飙升的房价,他看中的郑州东区一处房产,现在已经涨至3600元/平方米了,其他稍好一点的地段每平方米都在4000元左右。

  “照这样下去这辈子都买不起房子了!”王先生慨叹道。回忆起五六年前,郑州商品房每平方米1000余元的均价,王先生说自己“痛失良机”。

  来自郑州市房管部门的资料显示,2000年,郑州市住房均价每平方米1200元;2006年10月,郑州市住房均价每平方米3355元,住房价格上涨了2.8倍。但让王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他存入银行的钱增长得远远没有房价快,“这房价涨得让人心惊肉跳!”

  此外,郑州地价也在“飞涨”。

  2004年,思达以每亩约137万元的价格,拿下了郑州市花园路附近被称为郑州“地王”的一块土地。

  2006年12月5日,在郑州市土地公开挂牌出让拍卖中,建业住宅(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2.8亿元的价格拍下了南阳路东、宋寨北街南一块65亩的土地,该地块地价已达到每亩430万元。

  [变异]高房价催生个人合作建房

  面对飙升的房价,一些市民想绕开开发商,进行个人合作建房。

  2005年4月,个人合作建房风潮首次席卷郑州,郑州某律师事务所在商都BBS上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倡议书,倡议书中称,“我们已初步设计了一套稳健、科学的方案,这个方案一旦实施,就会为大家提供低于现行房价30%左右、同时又是自己设计的理想住房。”一时应者云集,但最终没有付诸实施。

  2006年11月15日,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拿地成功,再次刺激了郑州人的神经。去年12月15日,郑州首个(也是河南首个)合作建房的博客在新浪网安家,并建立了QQ群进行商讨。今年1月20日,郑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正式宣布成立,个人合作建房再次引起市民的关注。

  无论是郑州,还是温州、深圳、成都、南京、重庆等城市,个人合作建房组织者打出的招牌都是:个人集资建房没有广告、销售费用,最少可以节省资金30%,有的甚至认为可以节省50%。

  郑州个人建房联盟组织者介绍,个人合作建房能省去项目推广的广告、营销费用,以及管理和财务费用等,这部分钱在商品房价格中占20%~50%。

  组织者说,以40万元每亩的地价来算,个人合作建房成本价约1300元/平方米。

  [建议]公开成本限定利润

  在对个人集资建房充满期盼的同时,老百姓不禁要问:建房成本究竟需要几何?与此同时,老百姓要求开发商公开房屋开发成本的呼声四起,而开发商则以“建房成本是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布。

  在“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张国强说,为什么那么多老板跻身到房地产行业,就是因为目前房地产还是暴利行业。

  控制房价上涨,公开建房成本是一个好办法。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核算,从土地招标到各种原材料的购买,都要公开。同时,政府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进行规范,限定一个利润空间,比如从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如果超出范围就属于暴利,就可以对其进行治理整顿。

  土地所在的位置好不怕,价格高也不怕,只要有个利润空间来控制,就能掌控当地房价。

  [回应]郑州暂无公开建房成本打算

  昨天下午,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说,郑州暂时没有公开建房成本的打算。

  王广国表示,老百姓要求公布房产开发成本,是希望借此让房产商将房价降下来。但依据供求规律,只要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开发商是不会主动降价的,房价还是会由市场来调节。此外,公开建房成本,操作起来也不容易,比如在购买建材等方面,不同品种、不同批量价格都不尽相同,对其建房成本审计起来也不容易,很难反映真实情况。

  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处负责人说,按照国家规定,商品房价格是放开的,目前,物价局有价格监测中心,对每个月的房价涨落形势及房价走势进行监测,并定期向政府报告。但由于目前国内对公开商品房建房成本尚无定论,所以物价局暂时也没法要求房产商公开建房成本。

  [观点]

  公开建房成本是政府义务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事业部主任律师凌兴高认为,政府公开建房成本是政府的职责。

  他说,虽然目前商品房价格由市场决定,房产商有自主定价权,但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当房价涨幅过快,价格畸高时,政府应该进行干预,以防止房价涨幅偏离正常轨道。这既是对老百姓负责,也是政府的职责之一。

  凌兴高还表示,公布建房成本也是政府的一个义务。公开的建房成本只是基本的公开信息,比如土地交易价格、建筑材料价格、建筑工人人工成本等这些公开的市场信息,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当老百姓买房时,急需政府公开房价由哪些成分构成、当地住房平均价格多少等数据做参考,这样百姓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政府不履行这一义务,百姓只能“雾里看花,不知房价高低”了,任房产商宰割,社会监督也就无从下手。

  [链接]

  福州曾尝试公开建房成本

  2005年8月份,福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公布了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福州市物价部门对当地挂牌出让的101块地逐一进行了成本核算,结果显示,商品房的社会平均开发成本在2019元/平方米至2305元/平方米之间。据福州市物价部门对该市市区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测算,地价只占商品房价的20%左右。

  福州市物价局局长朱光华说,根据价格法规定,房地产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商自主确定,但是如果信息不透明,它的价格信息就会失真,开发商会推动一些虚假的需求,形成不真实的价格信号。这个时候,它的整个价格形成机制就会出现问题。

  朱光华当时表示,物价部门通过监测和公布商品房的成本,可以帮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购房者掌握了相关信息,可以改变交易价格完全受开发商主导的局面,进而在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一个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这也符合价格法的要求。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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