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仍拿毕业证影响很坏”
代表对这样的判决持反对意见,认为会损害学风
GUANGZHOUSHILIANGHUI
2007广州市两会
本报讯(记者肖海坤)广州大学曾有两名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取消毕业证,打官司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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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两名学生在英语四级考试中请“枪手”代考,被发现后遭学校勒令退学,并注销了其毕业证。两人将学校告上法庭,一审胜诉,学校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8月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人大代表邓成明是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他昨天参加番禺区分组审议时指出,该案件的判决可能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问题。该案是按行政诉讼处理,按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校向学生颁发证书是行政许可行为,并规定如果以虚假方式获得许可证的,发证部门可以对许可证进行撤销。
法院的判决有示范意义。邓成明认为,学校在该案中程序可能有瑕疵,但在行政上是合法的,不能说这样的处理是错误的。而且“影响很坏。法律精神要求法官理解立法的宗旨和所追求的社会秩序,作弊者可以逃避惩罚,就像小偷也可以理直气壮一样,会导致作弊现象泛滥,破坏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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