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对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主要进行了五大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深远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通则首先改革了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
| |
其次,明确了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经过修订的《通则》根据现阶段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对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作了特殊规定。
再次,改革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将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
此外,规范了职工激励制度。企业对职工的激励,包括即期的奖励和远期的股权激励两大类型。即期奖励,本质上属于工资范畴,修订的《通则》规定通过调整内部分配制度来解决,或者作为销售提成而列入管理费用。远期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现有投资者将既得权益让出一部分给职工,因此,在通过回购股份实施激励的情况下,应当与《公司法》的规定相一致,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解决。
最后,强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修订的《通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财务预警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