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表示,目前正在加紧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的。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恒勤等99位代表提出3件议案,要求制定社区矫正法。
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社区矫正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引导,导致组织体系不完善,工作程序不规范,难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和完善的机制下有效运行,应当尽快立法。
对此,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认为,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社区矫正是我国对刑罚执行等制度的改革和探索,从试点情况看,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下发或者单独印发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情况,分别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这些文件为试点工作提供了依据。社区矫正制度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如何用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可在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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