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作了关于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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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工作任务
2007年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不断深化检察工作主题,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与经济平稳发展。继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坚持打防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沏实促进公正执法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三大体系,为公正高效执法提供保障。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围绕影响和制约首都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改革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展检务公开途径,积极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进一步健全诉讼活动监督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牢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大局和廉洁自律的能力。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和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的岗位实践能力。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市委关于贯彻《决定》的意见,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执法行为的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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