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一原徐飞鹏周奇)2006年,通过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和主动撤诉的案件已达到全部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3.74%;法院调解和经法官做工作当事人和解而主动撤诉的案件,也已达到全部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总数的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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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在平复矛盾中的作用,将调解贯穿到诉前、审前、申诉、再审各个环节和民事、刑事、执行领域,尽最大可能化解纠纷。据介绍,全市法院不断探索司法调解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一些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尝试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一些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纠纷定期通报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平复矛盾工作;一些法院主动与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相衔接,共同调处纠纷。
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4513件,办结384271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782.4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9.2%和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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