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星李妍瑾否认跨国卖淫
台20名女艺人被疑海外卖淫 叫价2到30万
据《厦门日报》援引台湾媒体报道称,“继艺人吸食大麻风波后,台湾检警单位最近将矛头转向调查海外卖淫集团,发现近20名岛内女艺人及模特儿牵涉其中,调查名单中包括萧姓女艺人以及选美出身、深受富商喜爱的女艺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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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潮迭浪、明星争宠的当今媒体环境中,明星与媒体计功谋利的恶劣行为多有发生,特别是港台媒体擅长炮制假新闻以吸引读者或观众,以增加媒体知名度或提高刊物发行量或电视传媒的收视率,这起“台湾女艺人卷入海外卖淫案”假新闻的炮制,在殷谦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场性质十分恶劣的炒作事件,明星与媒体之间进行“双赢”的合谋合作,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有些明星在人气低落的时候,甚至需要为自己的作品需要聚集“人气”的时候,便千方百计地制造轰动效应,说几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那都是家常便饭,比如台湾艺人孟广美公开羞辱内陆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另外故意向媒体爆露自己的情感隐私也是一个达到炒作的好办法;最可怕的是这些艺人主动去找媒体,并与媒体达成协议,由媒体操盘运作,如果不爆出什么惊天大料来,那就不足以实现艺人炒作和媒体收入“利益均沾”的“合谋”,媒体与明星大胆无耻的合谋,编造事件凭空虚构出来的“新闻”,其实都是虚谎,都是对真实的诽谤,他们热衷于自我主义和虚假,把“新闻”当做任性、随意的杜撰,严重地破坏着新闻行业的秩序和规范,严重地损害着读者和观众的精神,无情地愚弄着读者和观众对真实新闻的知情权。
在这个“合谋”的背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有害的,正因为有了港台媒体娱乐新闻的胆大妄为,内陆的一些媒体娱乐新闻便开始纷纷效仿,跃跃欲试,从去年到今年的内陆媒体所发布的娱乐新闻报道来看,已经露出了车辙马迹。本来有着良好面貌的内陆媒体的娱乐新闻报道,如今被港台媒体的大胆作法“熏陶”得面目全非,报道消息时也显然过于任性和自由,既不受本身规律的约束,也不受它所利用的素材的制约,它们把穿凿附会的杜撰当做法宝,沉溺于近乎胡言乱语的新闻报道的狂欢中。
殷谦认为,真正的新闻报道是一种积极的精神现象,它把科学精神和民主理念以及人道原则当做自己的灵魂;它敏锐地感受着时代的痛苦,发现时代生活中的问题,并将这些痛苦和问题,转化为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艺术形象,通过这些形象来影响大众继而推动生活向更加文明的境界前进。然而现在大多新闻是没有这些现代性的价值理念和精神指归的,它和光同尘与时俯仰,完全是一种被“时代生活”的“阴影遮蔽”的“新闻写作”,是一种迎合“时代趣味”的“新闻写作”,在政治异化一切的时代它是政治的工具;在商业价值主宰一切的时代它又把自己变成商品;现在看来,我们时代的“新闻”主要是一种异化形式的商业化“新闻写作”,它追求印数和码洋,并把经济效果置于新闻价值和道德效果之上,放弃了新闻媒体对意义和深度的沉思与追寻。
对这种新闻报道来说,评价新闻和记者的尺度不是精神性的而是物质性的;不是内涵性的而是形式性的;不是质量化的而是数量化的,几乎是用它那种游戏的、滑稽的和流行主义的精神使纯粹现代主义吓人的严峻变得堕落,在对商品形式的模仿中它成功地增加了市场所产生的更加有害的严峻。在殷谦看来,现在的大多数新闻,尤其是娱乐新闻,在港台媒体的影响下已经变异,这些所谓的“娱乐新闻”不仅不给人的精神生活提供一种解放性的力量,而且还瓦解人的生存意志和内在激情,使人在对感官体验和物质享受的沉醉中丧失对灵魂品质和精神生活的敏感和沉思。
其实,新闻写作也是一种与歌星表演一样的面对大众的行为,它们都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甚至比歌星的表演的影响力更深刻、更持久。媒体和记者的道德情调和伦理态度,极大地影响着读者尤其是未成年读者的人格成长和道德成熟,因此,媒体和记者在报道或采写新闻的时候必须遵守最起码的道德原则,无论采写报道多么复杂和混乱的生活事象,都不能放弃对读者的道德责任。当然,我们也非不食人间烟火,谁也不会反对媒体报道包括性在内的隐秘的生活内容。但是新闻报道的写作要以能够引起读者的强烈的美感反应和积极的道德反应为鹄的,而不是仅仅通过“生理刺激”让人体验到一种“消极的快感”。把一种“私我化”的体验无节制地展览性地进行报道,这对读者来讲都是一件有伤体面和尊严的事情,意味着对读者的人格伤害和道德损毁。
诸如此类什么“名模”跨国卖淫之类的假新闻,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我从这类新闻报道中看到的不是“教养与文明”,而是“粗俗与野蛮”,是肆无忌惮的“道德放纵”:虚假苍白的表达威胁着它的真实性,恣肆的粗鄙威胁着它的纯洁性,狂欢的宣泄威胁着它的规范性,在这样的情势下我们有必要用严格的尺度,对那些以“娱乐新闻”、“八卦消息”的名义面向大众的媒体进行强烈的谴责,相关的管理部门更应该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捍卫新闻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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