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
黄圣依与星辉公司的违约案于日前在香港第四次开庭,但案件依旧没有任何结果。黄圣依出示了自与星辉解约后的年收入清单,总收入为110万元人民币;而星辉方面则再次强调从没有“雪藏”、威逼过黄圣依。
黄圣依的代理律师按照本月9日法庭做出的要求,出示了黄圣依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12月的收入清单。该清单显示,黄圣依此阶段总收入为110万元人民币。而且代理律师表示,黄圣依认为星辉保留了“秘密利益”,影响彼此之间关系,这是她单方解约的根本原因。
法院将核实黄圣依提交的收入清单,核查后再敲定下次开庭日期。而黄圣依公司的相关人员则表示,会在适当的时机出示关键性证据证明其曾遭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