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先执行后交费
●新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现行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
专家解读
丰台法院执行庭方庭长说,新规定实行以后,就可以避免申请人交了钱拿不到执行款的情况。
而且按照实际执行回来的费用收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的风险降到最低了。
算一算
如果标的额为1万元,看看交费情况有何变化。
●先交费后执行的情况
申请人↓
预交50元↓
法院↓
执行10050元↓
被执行人
返还50元执行费
(一旦执行不了,返还环节就没有了)
●先执行后交费的情况
申请人↓
申请↓
法院↓
执行10050元↓
被执行人
50元执行费
(申请人不参与交费环节)
反对声音
新办法“司法为民”法院收案可能暴涨
来自一线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法官表示,新办法首先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但实施后他们担心会引起法院收案暴涨,法官收入下降,法官们不堪重负。
他认为,离婚案件及物业、供热、欠租等类案件会大幅上升,“法院可能沦为公用、垄断企业收费站”。
此外,他还认为,判决案件大幅上升,二审压力增大,导致发回重审的案件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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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收费标准
现行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按照新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文/记者孙慧丽实习生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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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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