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杨安聪蔡鹏飞记者苏勇)近日,涉嫌伪造公安机关法律文书、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企图诈骗高额保险金的南安人陈某,被泉港交警移交给泉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2006年12月31日下午,泉州安邦保险公司业务员罗先生来到泉港交警大队交管股告诉办案民警小杨,该公司接到车号为闽CL97XX轻型货车车主陈某的报案,称其雇用的驾驶员庄某在12月29日晚上驾车在泉港区驿峰公路碰撞一辆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陈某方受伤严重,送医院截肢后引起并发性脂肪栓塞而死亡,驾驶员庄某于12月30日被泉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随后,办案民警在泉港公安分局法制科了解到,编号为〔2006〕136号的逮捕通知书是发生在2006年9月3日的一起交通肇事案。
民警调查得知,陈某为套用理赔材料,骗取高额保险金,处心积虑:首先,把民警处理的发生在2006年12月30日伤人的交通事故,向安邦保险公司谎报发生于2006年12月29日,因为12月29日值班的民警是小郭、小杨两位民警,而撞死陈某芳一案的办案民警也是小郭、小杨两位民警,企图把两起案件混淆起来。第二,把12月30日闽CL97XX轻型普通货车撞伤的自行车驾驶人陈某方受轻微伤谎报死亡,而且与在2006年9月3日被撞死的陈某芳死亡原因相同,这样,陈某不用吹灰之力就可把原有的材料套用过来。第三,陈某在安邦保险公司所制作的笔录中陈述陈某方家庭成员情况,恰与陈某芳家庭成员情况相吻合,为以后抚养费的理赔作好准备。
陈某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段企图诈骗保险金的伎俩,在泉港交警面前现出了原形,当陈某来到泉港交警大队,就被办案民警拘留,并移交泉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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