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代表团的王填代表接受记者采访。石祯专 摄
本报讯(记者唐薇频)“消费者缴纳了初装费,那么燃气管道的权属归谁?是不是该归消费者?”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王填对燃气初装费提出质疑,并拟于今日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建议,取消燃气初装费。
三大理由取消燃气初装费
“我省在推进管道燃气的过程中,为加速公用设施的推广而采用收费的办法可以理解,但管道燃气建设发展至今,再收初装费已不合理!”王填代表随后列举取消燃气初装费的三大理由。
首先,自2003年川气入湘工程实施以来,随着燃气的推广、普及,其起步阶段的原始积累已基本完成,主干管网已基本搭建;其次,燃气经营单位已由最初的政府单位逐步转化为企业,在现今环境下,企业既卖给消费者产品赚钱,又要求消费者投资,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另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消费者缴纳了初装费,那么燃气管道的权属归谁?是不是该归消费者?再次,我国各项规定、制度皆在不断完善中,以前制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也应逐步取消。王填建议:“如同水、电一样,应取消燃气初装费,以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广东河南已有先例可循
“目前,我国已有部分地区逐步取消了这项收费。”王填代表介绍说,2006年12月26日,广东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向管道燃气用户收取的费用,取消了在广东沿袭了19年的燃气初装费。
据悉,福建的福州、厦门和河南全省等地亦取消了燃气初装费。广东取消燃气初装费的做法虽遭到多家燃气公司的强烈反对,但赞赏和声援不绝。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与监管的进程中迈出了具有突破性的一步,对全国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并高度评价“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既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