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筱丽)成都市农委昨(29)日宣布,从即日起,将在全成都范围内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农产品户外标牌开展专项监督整治行动,凡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的农产品(含生产基地)户外标牌,必须取得相关认证证书,并应在标牌上明示认证证书号、有效期限、认证机构名称等事项。
据悉,本次整治行动重点监督检查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的农产品或生产基地的户外宣传标牌,看其是否具有国家有关机关或法定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宣传产品有无超出认证范围等情况;坚决打击和查处假冒、伪造、租赁、买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等质量认证证书、标志或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的违法行为。凡违规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名义的户外标牌,农业行政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成都市农委要求区(市)县农业行政部门在2月15日前对所有农产品(含生产基地)的户外标牌进行清理检查,3月30日前整改完善标牌内容,4月10日前各区(市)县将整治情况书面报成都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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