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龚轩实习生文闻)昨日,省公安厅2006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兑现大会宣布:给予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局长朱正兴等7名局长,记个人三等功或嘉奖;对5名公安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咸丰县公安局连续6年执法质量考评为优秀,给其记集体二等功,奖励1万元;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等7个公安局,连续3年考评为优秀,分别记集体三等功,颁发奖金5000元。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广水市公安局、枣阳市公安局、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区分局和仙桃市公安局,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规范、违规收费、为钱办案、立案不实、玩忽职守等问题,执法质量被评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昨日,这5名局长被诫勉谈话。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郑少三强调,公安机关必须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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