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记者晓智)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有790种物质不能再在化妆品中使用。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化妆品卫生规范》根据欧盟《化妆品卫生规程》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有禁用物质1286种;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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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近期出台 禁用“抗皱”
SK-Ⅱ等事件让有关部门和众多消费者更加注重化妆品的安全,同时也加速《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的出台。目前,由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已经结束公示,将于近期出台。[《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列出了近百个禁用字眼,如“特效、高效、全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和“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不能再出现;新规范中还规定了“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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