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月30日电(记者吴谷丰)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30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居住在东京地区的40名战争孤儿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的诉求。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加藤谦一在宣判中称,原告的损害是由战争引起的,不能认定是国家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也不承担向战争孤儿提供生活自立的义务。
因此,法院不认定政府负有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赔偿诉求。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共计13.2亿日元(1美元约合121日元)的赔偿,赔偿原告人均3300万日元。
从2002年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起,日本各地的战争孤儿已向东京、大阪、广岛和京都等15个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原告团总人数达2000多名。
2005年7月,大阪地方法院首次就日本战争孤儿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诉求。去年12月,神户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战争孤儿的损害是由日本政府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后的违法职务行为造成的,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61名原告赔偿约4.7亿日元。
日本战争孤儿是指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被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儿童。至今已有约2500名日本战争孤儿回日本定居。但日本政府没有向他们提供足够的生活费用,加上年事已高和不会日语,很多战争孤儿的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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