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婉婉)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禁止学校“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个别学校提前收取的2007年学杂费,要立即全额清退。
根据国家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此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12项民生工程。建立新机制后,各项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债务,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奖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等。
从今年春季入学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办学的合理支出,一律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学校因政府资金不到位而无法正常办学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解决。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违反者按乱收费严肃处理,追究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