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是国务院确定的3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完成的最后时限。进入2007年以来,各地相继公布“清欠”成果,基本都是100%完成或接近完成,但媒体上有关农民工讨薪事件的报道依旧层出不穷,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农民工以命相争事件,与当地公布的“清欠”成绩形成强烈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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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年清欠”的目标,各地都做了大量工作,成果有目共睹。但是,“边清边欠”的情况却又普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合肥市到去年底共“清欠”4.1亿元。但去年一年里,合肥市“清欠办”共受理农民工对欠薪的投诉案件226起,涉及4600余人,安徽全省这一数字更大。
国务院曾要求,2004年后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不得发生新的拖欠。现在看,不少地方把“清欠”当成了对上级“交差”,工作重心放在了“还账”上,对新发生欠薪的问题重视不够,导致了“边清边欠”。
从以往情况来看,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缺乏诚信,千方百计规避法定义务;政府监管及处罚不力,企业欠薪代价很低;农民工讨薪费时费力,缺乏适宜的制度保障。而建设领域欠薪严重,又与工程项目长期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密切相关。
就在各地纷纷公布“清欠”成果之时,拖欠农民工工资又出现了新动向。与过去欠薪90%集中在建筑施工领域不同,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正在成为欠薪的新重点。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最近接到的农民工对欠薪的投诉中,涉及道路建设的占80%以上。
这些情况表明,要解决欠薪问题,政府不能只盯住已经发生的欠薪事件,而是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不仅要算“老账”,还得时时翻“新账”,更要抓紧制度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防止“边清边欠”。(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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