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抢生意,人称“垃圾大王”的赵清军找了5个人,将李某砍了数十刀,致其死亡。今天上午,赵清军等6名被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二中院受审。
法庭上,就在赵清军陈述和李某的过节儿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名女子突然拍桌子厉声说:“你不要再胡说八道了,你死定了!”被法官制止后没过多久,进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发问环节,该名女子质问赵清军道:“你是不是说过花100万买李某的命!”“我没有!”双方语气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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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赵清军是四川人,来京有十几年了,靠捡垃圾赚了不少钱,后来改做渣土回填生意。据赵清军讲,2004年,李某见赵清军生意做得好,要他“腾地”,因此两人结下了梁子。“2006年4月8日晚上,我跟朋友喝酒,李某过来辱骂我,还将我拖出去打,并抢走了我一部手机和一块手表。”赵清军讲,事后他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三次催案,都没人理。遭到“暴力抢劫”的三天后,赵清军再次接到了李某的恐吓电话,因此两人积怨越结越深。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2006年5月12日晚,在赵清军的指使下,牛艳军、苗红涛等5人来到朝阳区金盏乡马各庄村西,当时几人商量,由其中一人负责租车接应,其余4人负责围堵李某。13日凌晨0时许,李某和一个同伴喝完酒后回家,此时蹲守在李某家胡同口的苗红涛、孙明军持刀冲上去对李某一顿猛砍,砍了有数十刀,致使李某死亡,而与李某同行的马某被砍成轻伤。之后他们5人乘坐已经备好的汽车一同逃离现场。“我让他们去找李某,是想让他们带他去报警,将他绳之以法。”赵清军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
据同案犯之一苗红涛讲,作案后他们4人一块开车去了度假村,而带血的刀被他们扔在了途中。几天后,牛艳军和赵清军电话联系了一次,约好了去拿钱。而在苗红涛的嘴里,这笔钱是牛艳军跟赵清军“借”的,他曾跟着牛艳军去拿钱,由于一直在车里等,他也不知道牛艳军“借”了多少钱。检察官问:“牛艳军借钱,你为什么跟着去?”答:“我跟着去玩。”问:“牛艳军给了你多少钱?”答:“不是给,我管他借了4000块钱。”问:“之前呢?”答:“之前借过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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