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2006年我市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957万元,救助59840人。与2005年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相比,救助标准提高了5倍,人数增加了2倍。
我市较早在全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
在以科学救助、高效救助为目的的同时,规范化管理,突出制度科学性,制定了《淮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资金来源、救助范围、申请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和责任追究办法;为突出程序的规范性的要求,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淮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细化了操作程序;在参照城市低保的成熟做法后,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实行三类管理:一类为三无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保障,人均享受60元/月;二类为大病、重残、单亲家庭、子女上学负担重的特困对象,实施重点保障;三类为一般困难对象,实行差额补助,足额保障。其中二类人员属重点保障范围,月人均享受额为20元以上;在农村低保资金下拨到区县后,直接由银行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打卡发放。突出了发放的及时性,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发放时间,实现了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的绿色直达通道。(杨光、吴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