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根据一家“如烟”代理商的申请,昨天上午,东城法院的法官来到东方新天地的两家银行,冻结了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如烟公司)的两个账户。由于其他法院此前就冻结了如烟公司账户内的近百万元,昨天的行动只冻结了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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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如烟”的代理经销商,秦皇岛维青科技有限公司将如烟公司告上法庭。由于该诉讼正处于对“如烟”是否有害,否能成为烟草替代品的质疑声中,让人怀疑代理商的退货与此有关。但该公司股东之一王女士却否认这一说法。
1月23日,维青公司提出要求冻结如烟公司在银行上的153万元。并要求“如果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其他相应财产”。昨天上午,东城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来到东方广场的工商银行,被告知如烟在该行账户内只有2万余元,且已被另一家法院冻结。无奈,法官转到招商银行东方广场支行,该行查询后也表示,如烟公司账户内的27万已经被其他法院先行冻结24万,账户内只剩下3万元。法官只得将该3万元冻结。《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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