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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叫板燃气初装费的一年(图)

  为了打燃气初装费官司,杨明伟查看了许多资料,他笑称自己都快成专家了。

  文/图 本报记者何涛、杜安娜

  通讯员 杨富元

  今日,一起肇庆市嘉湖新都市业主状告开发商退还燃气初装费的官司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至此,一场有关广东燃气初装费的风波已经持续长达11个月,而且没有平息下来的迹象。

  打官司的这个人叫杨明伟,整个2006年他算是和燃气初装费较上了劲,这期间他被人骂过,被人暴打过,但他就是不回头。
2007年一到,他又为燃气初装费闹腾开了。

  杨明伟和小区的几名普通业主掀起了持续至今的燃气初装费风波,他们执意要把3000元的燃气初装费这笔糊涂账弄明白。

  去年底,广东省物价局终于在全省范围内叫停已收取多年的燃气初装费。“这和我们打官司的推动肯定有关系,但我们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杨明伟说。

  一场持续一年的广东燃气初装费风波的背后其实凸现出了现代公民日趋坚定的维权意识,也体现出了政府部门执政能力的不断加强。

  “对于这些为民请命的人我们应该用一种鼓励的眼光去看待。”法律专家朱永平说。

  1月29日,杨明伟特意穿着一身整齐西装,打着领带,提着两个大旅行袋来到了广州。令人奇怪的是,旅行袋里装着一大堆纸,“这都是材料,包括我打燃气初装费官司每一步的起诉书、代理词和法院的判决书,还有广东省和肇庆市物价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媒体有关燃气初装费的报道。这些材料足足有5~6斤重,不信你提提看。”杨明伟对记者说。

  杨明伟此次从肇庆赶到广州也是专门为了燃气初装费一事。他带足了材料要向省物价局讨说法。

  今年37岁的杨明伟是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龙母中学的语文老师,也是一位热心的新闻报料人。但最近一年来,他成为了搅动广东燃气初装费风波的最主要的人物之一,一年来他一直忙着为燃气初装费打官司,并不停地把料“捅”给媒体。

  发端:收费突涨引发不满

  杨明伟最初卷入燃气初装费的风波是因为受到一位湖南老乡林海燕的影响。去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提出了对燃气初装费的质疑,让人们首次关注起了这个习以为常的收费项目。2006年3月17日,肇庆市嘉湖新都市的业主林海燕一纸诉状将肇庆市物价局推上了被告席,掀起了持续至今的广东燃气初装费风波的序幕。

  这场风波在肇庆骤起的原因是来自物价部门的两份文件。2005年9月,林海燕购买了肇庆市嘉湖新都市一套商品房,并且另付了3000元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后来,林海燕发现肇庆市物价局[2005]75号文规定,开发商星汇公司只能按每户1000元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超标费用应退还。林海燕就根据这份文件,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2000元。

  令林海燕没想到的是,星汇公司也拿出了一份肇庆市物价局的文件[2005]96号文,该文件允许星汇公司按照每户3000元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肇庆市物价局批复的燃气初装费从1000元涨到3000元,林女士觉得无法接受,一怒之下将肇庆市物价局告上了法庭。

  林海燕在诉状中称,肇庆市物价局发出的[2005]75号文和[2005]96号文批复批准星汇公司在房价外收取燃气初装费,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在制定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时应举行听证会,但肇庆市物价局没有这样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初胜:收费文件被撤销

  “林女士是我的老乡,当时她同我商量这件事。我一听就觉得是个好料。因为我能搞新闻,我跟她说,她尽管告,我就从新闻这方面去搞。”杨明伟说。2006年4月,杨明伟报料后,广东省首例由于燃气初装费问题而状告物价局的案件被广东省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广东燃气初装费是否该收取之争议开始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被业主起诉12天后,肇庆市物价局随即采取了行动,2006年3月29日,肇庆市物价局下发了[2006]42号文,撤销以前下发的[2005]75号文和[2005]96号文,并称,供气安装费由省物价部门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或收费标准。前两个批复未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程序上违反了《广东省定价目录》,因此决定予以撤销。

  2006年4月5日,肇庆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星汇公司申请嘉湖新都市小区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的批复》。2006年4月26日,肇庆市物价局又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在房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的通知》。

  “从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来看,物价部门是一步步地在改变决策,说明他们非常重视,我们对这样的态度也很满意。我是想寻求使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又不让政府部门为难的一种最佳的解决渠道。”杨明伟说。

  得到物价部门改变态度的批复后,肇庆市嘉湖新都市小区的业主纷纷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燃气初装费。“当时去的人特别多,但没想到开发商就是不退钱。最后,我们一商量,决定撤销对物价局的起诉,改成状告开发商了。我也是原告之一。”

  2006年4月到2006年6月的两个月,成为了杨明伟最忙碌的一段日子。为了收集打官司的证据,他跑了国土、规划、国税、地税、工商等多个部门,就连卫生部门他都去跑了。“当时,我经常是骑摩托车带着一个女业主去跑部门,有人还以为她是我老婆呢。”

  “许多业主也是这样,刚开始大家都很生疏,后来,大家都成为统一战线了,经常在一起吃饭、打牌。大家都在为打官司出力,有的人还悄悄地把材料拿到单位去复印,给我们节省钱。”杨明伟说。

  被打:也不改变想法

  “小区维权一是要有胆子搞,二是要有智慧搞,三是要有时间精力搞,同时,还需要有良好的关系。”杨明伟说。

  正当杨明伟忙着为打官司做准备的时候,他遭到了人生中第一次暴打。2006年8月18日,5名手持铁管、木棒的男子对他进行了10分钟的暴打,杨明伟双手骨折,头部也被打裂。“我这个人和别人没有生意场上的利益之争,没有官场之争,也没有勾引过别人的老婆,我个人认为这是和燃气初装费有关,肯定是触及到有些人的根本利益了。”

  杨明伟被打的事情经媒体报道后,许多人都来到医院看望他。“来看我的人前后有两三百,我住院的医疗费总共是3268元,但这些好心人送来的慰问金就有3377元。这些人的名字我都用纸记着了,他们让我感动,让我觉得背后有这么大的力量。”

  挫折:物价局规定法院不采纳

  2006年6月,包括杨明伟在内的一共5户业主状告开发商退还3000元“煤气管道初装费”的官司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6年10月,法院还就此召开了合议庭。2006年11月6日,端州区人民法院宣判杨明伟败诉。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我对这个判决不满,省、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是在国家《价格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为什么说没有法律强制性呢。我们老百姓都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法规是天大的事,也是从国家法律基础上制定的,应该有合理性。不能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就变成一张废纸了吧。”杨明伟想不明白。

  此次官司打败后,一起参与打燃气初装费官司的5户业主退出了2户。“他们是觉得没有时间磨,还认为希望很渺茫。反正,我认为法院判得不对,我就要上诉,我还是有希望的。”杨明伟说。

  收获:燃气初装费被叫停

  杨明伟苦苦较真的燃气初装费在广东省各地开始收取的时间不一。从1996年起,经批准由广州市煤气公司向管道燃气新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低层(9层及9层以下)建筑居民用户,初装费为3000元/户;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建筑居民用户,初装费3500元/户。收取的初装费实行专户管理,并专款用于新增管道和调压设备建设。截至去年底,广州市累计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约14亿元。

  在杨明伟一直为燃气初装费打官司的同时,广东省关于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政策也发生了重大改变。

  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关于规范广东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正式宣布停止收取燃气初装费。广州市物价局也会同有关部门宣布从2006年12月26日零时起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2007年1月12日,广东省物价局还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阐述了相关的新政策。

  “这次省物价部门政策的改变应该与我们的推动有关系,因为省物价局的领导多次提到了肇庆市嘉湖新都市小区的例子,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中央电视台还专门就此事采访了省物价局,他们进行了高规格的回应。”杨明伟说。

  九问:向省物价局发公开信

  1月29日,杨明伟还专门向省物价局发出了一份公开信,“九问”燃气初装费。其中最令他感到不满意的是省物价部门表示已收的燃气初装费不退。“我们对省物价局叫停收取燃气初装费表示满意,但已收的不退应该有一个界定,如果本身属于没有批准的乱收费不退吗?如果本来该收3000元,但是却收了5000元,难道也不退吗?况且,省价局说不退的有关依据也是没有法律强制性的。我觉得应该改,而且直接影响到我要求开发商退钱的官司。”

  今日下午,杨明伟状告开发商退还已交的燃气初装费的官司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就算我再败了,我还是要告到底。燃气初装费已引起老百姓这么高的关注度,我更要搞到底,这件事会彻底解决的。”杨明伟说。

  客观看待这帮“刺头”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提议燃气初装费第一人的法律专家朱永平说,这次省物价局的做法可以说开创了全国先河,是广东社会进步的典型案例,也充分体现出了政府部门依法执政能力的加强。

  像杨明伟这样的“刺头”,最近出现了很多,比如呼吁叫停春运票价上浮的郝劲松、向全国人大递交建议书要求撤销现行养路费征收法规的周泽,他们已构成了一个群体。他们为了公共利益,当然也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进行公益诉讼。这些诉讼对他们本身的利益并没有太大的帮助,但不断地公民上书,要求司法审查、人大解释不合理的政策,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公益诉讼代表的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很多人认为他们是为了出风头,这是一种落后的思想在作怪。

  这些为民请命的人在此过程中,会成为人们眼中的名人。但我们还是应该以一种积极的心态接受,甚至是以鼓励的眼光去看待。他们也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自然正义为指引,才能不偏离自己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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