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因人而异”?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清泉村姜永泉家宅基地,按照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属于民宅和单位的拆出区。具体地说,当地对拆迁区内房屋的管理原则是“只拆不建”,再建新房应在其他指定位置建设。
当地人介绍,自2004年以来,包括清泉村在内的整个规划迁出区,约有五六十户房屋复建,未受查处。
最典型的例子是位于二龙眼泉东南不远的龙泉大酒店400平方米的副楼。这个副楼目前的名称为“龙泉酒店洗浴”,位于矿泉水带的上面。按照《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矿泉水带不再搞新的建筑,矿泉水带现有的建筑要逐步拆迁。3年前它被当地政府列为应予拆除的头号违章建筑,当地媒体予以报道,可是该违章建筑至今犹存。
高档宾馆向二池排放污水
另一座众目所瞩的建筑是五大连池风景区接待中心,目前处于试营业阶段。当地群众反映,该接待中心正在向五大连池二池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记者现场发现,从该接待中心院内排水井口引出两根水龙带,向南延伸的水龙带末端是一摊污水,向西延伸的水龙带末端是一潭污水。记者还发现,院内有该接待中心的污水处理房。不过房内污水处理控制系统尚未组装完成。
风景区有关人士介绍,该接待中心按星级宾馆规格兴建,内部装修豪华,对公众开放,弥补了景区宾馆档次不高的缺憾。
该人士还说,该接待中心位于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它的建设符合《五大连池风景区总体规划》,各种建设手续齐全。
环评手续之谜
可是当地知情人士却说,该接待中心建设选址于二池与三池之间,濒临二池,是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的重点区,属于环境保护的敏感区。这不符合《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总则》“服务基地规划”中,旅游基地选址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应有利于对景观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实行“山上游山下住,湖区游湖外住”的布局模式,严禁将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保健、机动交通等设施布置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地段。也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而且该接待中心当初并未通过省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对此,管委会有关人士介绍,该接待中心已经补办了环评手续,批准案号为[2005]65号黑环建审。然而记者向省环保局环评处的工作人员请求查找文件后,工作人员称,省环保局的环评档案里未查到该文件。
严格执法是关键
该接待中心的试营业阶段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遗憾的是,该接待中心的建设单位没有遵守以上规定。
据了解,如今的《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上海同济大学等国内权威专家编制,规划水平很高。《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也于今年1月实施。然而再好的规划,再好的法规,也需要重视保护、遵守法规的人去完成。否则将很难实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目标。(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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