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围绕加快发展振兴,贴近经济社会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8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及相关决定7件;自行组织和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1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作出有关决议决定13项;审议办理代表议案7件,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54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312人……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贯穿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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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部地方特色突出、可行管用法规的出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安全生产立法,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针对我省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本着急需先立的原则,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条例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知识培训等要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争议较大、备受关注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和事故调查主体问题做了恰当处理,并强化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条例的出台实施,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反窃电条例,审议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常委会本届以来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五大连池、兴凯湖是我省独特的自然资源和著名的风景名胜,五大连池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为实现对资源的依法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常委会去年制定了五大连池地质公园保护条例和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本着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的原则进行了立法规范。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填补了我国世界地质公园保护立法的空白。
为突出妇女对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作用,常委会重新制定了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权益的立法保护,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中,常委会就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新制定的8件地方性法规中,有5件属于创制性立法,地方特色显著。为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在审议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和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时,向社会全文公布条例草案,广征民意,许多百姓意见被吸纳进法规。监督———解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之需
一年来,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查等形式,认真履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责,努力促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常委会把促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组织开展全省新农村建设启动情况的调查,提出要研究处理好积极推进与量力而行、先行试点与全面推进、长远规划与当前建设、国家扶持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等方面的关系。全国人大农委和省委分别转发了调查报告。二是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我省新农村建设起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规划缺乏统筹考虑、资金投入缺口大、试点重视“锦上添花”忽视“雪中送炭”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要切实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深化农村改革、调整试点布局等建议,省政府认真研究采纳了这些意见。三是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垦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农村基础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重点提出了加大投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审查,无疑是事关发展与和谐的重大事项。常委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改进审查方式。在审议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着重分析了地方工业弱小、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取得贷款、群众创业就业困难等突出的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深化国企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等建议。在审议财政预决算时,常委会提出将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在内的全部收入纳入人大监督的要求,省政府专门向常委会报告了中央返还和补助收入的使用情况;常委会提出逐步退出非公共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的要求,省政府在去年预算中压缩了竞争性领域投入,增加了农村低保等公共投入;常委会提出增加按定额和标准均等化分配一般性转移支出、减少审批性转移支付的要求,省政府今年将明显提高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额度。
司法公正,是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常委会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听取“两院”相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促进“两院”公正司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加大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督促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还积极开展了深化国企改革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安全生产、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等方面重点的监督工作,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之智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9号和省委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常委会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坚持为代表订阅报刊、寄送常委会公报和代表依法履职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专题培训、参加“三查(察)”活动和各种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院审判。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受理代表来信来访,共收到代表“直通”信件34件,已办结答复24件。
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注重增强活动实效。在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编成了8个活动小组,省人大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了31个活动小组,制定了代表小组工作制度,普遍开展了代表活动。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视察,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审议办理7件代表议案,年内均已办结;组织办理25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代表满意率为96%%。首次实行了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加大了督办落实力度。首次召开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表彰大会。
去年是全省集中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指导好这次换届选举是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及时依法作出了各市、县、乡调整换届选举时间等项决定,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主任会议多次研究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优化代表结构、实行差额选举等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并两次召开全省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总结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圆满结束。(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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