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田志俊祁克杰)2006年,濉溪县累计实现政府采购预算2843.32万元,支出采购金额2405.7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37.56万元。
该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大力推行公开招标,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依法采购。
县里已从单纯的货物采购拓展到服务及工程类,无论是大额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择优而用。在采购中实行“三权”分离,即采购人有采购项目的使用权,没有采购权和资金支付权;政府采购机构有项目的采购权,没有使用权和资金支付权;财政部门有资金支付权,没有采购权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