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燕赵晚报》报道,1月31日,定州市叮咛店地税分局原副局长曹京发,因故意杀人罪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曹京发现年39岁。2003年,曹京发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为此向妻子提出离婚。由于遭妻拒绝,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曹遂产生杀妻之念。
2005年8月19日凌晨4时许,曹京发用哑铃击打妻子后脑、后颈及头部,致妻子昏迷,随后又用毛巾捂住其口鼻,致妻子死亡。之后,曹京发将妻子尸体放入垃圾车,欲抛尸荒野。因走出不远后发现有人晨练,曹又推车返回,将尸体置于家中。审理法院认为,曹京发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