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2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承办“公务机要费”案的检察官陈瑞仁接受最新一期《亚洲周刊》专访时指出,陈水扁编造的所谓“甲君”部分是假的,给甲君的钱既然被推翻掉了,当然认为是被A掉了。
据报道,专访问及,很多人认为侯宽仁侦办“首长特别费”的标准比陈瑞仁侦办“公务费”还严,陈瑞仁则表示,其实没有不一样,不用单据部分,如果是领现金,就很难去查之后的用途,“陈水扁那部分我们也做过查证,但他都是用现金领出去的,他用到哪里去,都是他自己在讲而已。
对于外传马英九若被起诉,就不参选2008“总统大选”,陈瑞仁说:“他其实不用这样讲,他这样讲,对他自己、对我们都是一种压力,但是我们不会去考虑那个,他应该等到司法……(不愿再谈)。”
虽然陈水扁采取了多项诉讼策略,包括声请释“宪”、陈水扁夫人称病不出庭等,但陈瑞仁相信这个案子还是办得下去的。“水门案给我们的启示很大,它也是牵涉到所谓的国家机密。我们法院有所谓的不公开庭,在争论是否为机密时,法官只要用不公开庭,照常可以审,水门案就是这样子。”“公务机要费案也可以这样处理。”
陈瑞仁指出,现在密封(卷宗)并不表示那是机密,只是尊重当事人,反正就由法官来决定。机密核定应该是“总统府”当初在立案时,他(法官)如果没有把握,可以先开一个不公开庭,大家都来看卷宗,看哪一部分与案情无关,比方说公务机要费里面有几件用在“秘密外交”,也就是当时确实有把钱花出去了。
陈瑞仁表示:“其实我们根本不会去认定它是否是机密,是否机密并不重要,而是说你用别人的发票领到的钱有没有花出去,是放在自己口袋,还是有再花出去。没有花出去,就是自己A掉了。只是陈水扁在解释钱有花出去的时候,提到有所谓‘秘密外交’,并不是检察官自己去问的,我们怎么会笨到去刺探‘国家秘密’?我们问陈水扁怎么把公务机要费花出去的,他讲花在六件(‘秘密外交’),其中有两件的钱真的出去了,我们接受了。可是其它他编造的‘甲君’部分,我们认为那是假的,那本来说给甲君的钱,既然被推翻掉了,我们当然认为是你A掉了。”
至于政治对司法的干预,陈瑞仁也表示,把司法当工具,现在没那么容易了,“但有没有尊重司法,这点是令人遗憾。这已经牵涉到政治评价了,就是说一个政党有没有反省能力,最近会让很多人非常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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