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2日电(记者高风、晏国政)一年一度的地方“两会”上,总能看到一些眼熟的“议案”“提案”,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医疗卫生、就业、房价等等,成了“两会”代表、委员年年议论的热点。
提过多次的“议案”“提案”为啥还在提?代表委员们毫不客气地说,就是有关部门在议案、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答复了、就完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有关部门不能给个办理情况报告就算完事了,报了就“了”了,而是要真正下力气、花功夫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现在,有些部门只是在办理报告中说办了,实际上并没解决;有的虽然出台了一个文件,但不具体,难操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出现“老议案”“老提案”现象也就不足为怪。
有没有解决代表、委员“问题年年提”“提了也白提”的办法?一些代表、委员建议,对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可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同时,人大、政协机关也要加强监督,将议案、提案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将没有落实的标上记号,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也标上记号,力促承办部门“回头看”,尽力提高满意率和落实率。
当然,有些议案、提案涉及的问题并不容易解决,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对此,不仅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努力,还需要代表、委员有一种“咬住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持续不断地建议、质询,自己当选自己提,自己不当代表委员也要建议其他代表委员接着提,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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