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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检察机关正式签发对潜逃的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的逮捕令。其批捕罪名是涉嫌窝藏、转移巨大金额款项。此前公安部已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对其进行缉拿。
令人扼腕的交通厅厅长“前腐后继”现象,胡星成为又一个鲜活的例证。
贪官都长着一副似曾相识的面孔,盘点这堆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名字,公众不难发现他们的共同点。譬如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阿曼·哈吉,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等,他们都是“厚黑教主”的嫡传弟子——脸皮厚、心肠黑、忍术精,手段灵活外加胆子奇大。
从1997年至今的10年中,全国已有18名交通厅厅长(副厅长)倒掉,交通系统这一腐败高发区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并由此引来了空前密集的监督——近年来交通部门反腐机制建设力度之大人所共睹。在反腐高压态势之下,依然有胡星这样的超级贪官破茧而出,他咬破的正是反腐机制现实执行力的软肋。
这样的“前腐后继”现象,折射出某些公共管理领域权力运行的缺陷:虽然对权力流程图作了认真设计,但在提高公共权力透明度、社会能见度方面缺乏有力手段;虽然制定出汗牛充栋的红头文件,但相当多的制度被束之高阁难以有效落地;虽然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公开招标等制约措施,但体制内的监督常常在“一言堂”面前失声……可以说,若不改变上述权力生态,谁也难保胡星之后会不会还有更大的张星、王星出现。
人不能被同一个石头绊倒两次。“腐败石”却接连绊倒了18名交通厅厅长(副厅长),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说明我们的反腐机制尚有许多漏洞,我们的社会监督还有大量空白,迫切需要反腐专家、社会学者和行政管理研究人员集中把脉、问诊予以修补,需要全面迅速激活各类监督资源,把越轨的公共权力锁入制度铁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