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2月3日电 (记者 程士华) 记者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2日下午被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尚军,女,安徽省太和县人,曾任安徽省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4月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2006年3月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5年间,尚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安置、调动工作,提拔晋升及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90多万元、美元200元。公诉机关指控,尚军还对家中98万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认定,尚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
法院审理认定,尚军在案发前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可依法减轻处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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