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表提交建议指出,广东房屋价格超出很多普通市民的购买力,政府有责任加强廉租房和解困房建设。 (CFP供图)
朱列玉认为,要改变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房地产市场畸形现状,就只有打破开发商的垄断,扩大住房供应渠道,允许百姓集资合作建房,还利于民。尤其应建立起开发商建房、社会集资合作建房和政府牵头提供经济适用房等并行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房屋的需求。
建议实行住房供应“双轨制”
在目前的房屋价格构成中,开发商利润占到约30%,房屋营销成本约占10%。
允许集资合作建房,将会省去这些开支,将使房屋的价格将比市场售价低30%~40%。如果政府能够再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房屋价格会更低。朱列玉指出,允许集资合作建房,实行住房供应的“双轨制”,能够给购房者更大的自主权。
当前,北京、温州、成都等地集资合作建房的现象不断涌现,我省广大人民群众也有集资合作建房的迫切愿望和要求。朱列玉指出,“集资合作建房”有别于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中的“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合作建房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集资、合作建房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主要面向城市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
而集资合作建房是指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一个自由组成的群体共同出资,通过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交纳有关税费,建造房屋,再按照约定的办法分配房屋的一种集资合作建房模式。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打破单一的住房供应体系,绕过开发商的超额暴利,还利于民,由百姓自己建房自己住。
可限制每户只能参加一次
目前,一些人反对集资合作建房,其理由是集资合作建房会导致一些特权部门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这种现象不是集资合作建房本身带来的,而是财政管理、行政经费收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集资合作建房的意义。”
朱列玉建议,为防止利用集资合作建房的形式变相为开发房地产赢利,政府部门在制定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规定、办法时,可以限制每户只能参加一次集资合作建房,并可以规定每套住房面积等相关控制指标。
“单一的住房供应体系下,开发商垄断房地产开发权,是导致房价过高、房地产市场畸形的根本原因。”昨天,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关于允许和鼓励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议》,指出应打破目前单一的住房供应体系,允许和鼓励集资合作建房,打破开发商的垄断,把建房权还给老百姓。
文/记者任珊珊、曾卫康、陈翔、黄楚慧、刘旦、李妍Page: 1
廉租房应顾及刚毕业大学生
名牌大学本科毕业、现就职于广州一家外贸公司,来自福建泉州的李辉在他一些老乡看来是很值得羡慕的。但每天下班,李辉就要挤公车回到棠下的出租屋:一室一卫10来平方米,屋里暗得白天也要开灯,双层儿童床上层放东西下层睡人,从学校带回的书还维持打包原状堆在墙角……而如此居住条件的房租水电费,就占用了他每月收入的四成。
刚刚步出大学校门走进社会的大学生的住居情况,引起了省人大代表的关注。昨日,朱列玉代表向大会提交建议:广东的房屋价格超出很多普通市民的购买力,政府有责任加强廉租房和解困房的建设。他还表示,应考虑把刚毕业的大学生纳入廉租房的体系中来。
刚毕业情况不比农民工好多少
提到廉租房,很多人可能只会想起“双困户”,按照目前的规定,只有“双困户”才能享受廉租房。朱列玉代表在近两年在调研中发现,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居住条件问题也很突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不会很高,很多人一个月就一两千元。”朱列玉表示,如果没有父母的支援,这些钱只够他们日常生活,根本不可能买房。
朱列玉告诉记者,根据他的调研,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省钱,租住在城中村的不在少数。一些人状况不比农民工好多少,收入比较低,而且要在单位立足工作比较辛苦;而租住在猎德村等城中村里的出租屋条件比较差,管理比较乱。
“月光族”需要政府帮一把
李辉告诉记者,他每个月的税后收入大概是1800元,房租400多元,加上水电、网络和其他一些杂费,大概是700元,占了收入的将近四成;另外每月伙食费大概600元,交通费200元、电话费100多元,不花其他钱都已差不多“月光”,碰上应酬更是难以应付。
朱列玉表示,廉租房可以使他们以低廉的价格找到一个安身的地方,“政府应该有一个机制来保障他们的居住权益。”朱列玉说,住房具有生活必需品的性质,不能仅仅依靠市场调节供需关系,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不少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社会充满憧憬,而现实的落差会产生不少社会问题。近年法院审理的案子中,大学生因缺钱铤而走险比较明显。
朱列玉表示,把刚毕业的大学生纳入廉租房的受益对象,则可增强一个省、一个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为企业稳住军心。Page: 2